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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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须知
 

一、条件

1、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发生严重亏损的;

3、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的;

4、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二、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单位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定。

3、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文件。

4、单位编制文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5、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缓缴比例的提交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提交申请前12个月在岗职工工资发放清册。

8、申请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必须提出对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计划。

三、所需填写的业务表格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降低/提高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四、业务流程

1、单位经办到管理中心咨询台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业务表格。

2、单位经办携填写并盖章的业务表格和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3、单位经办携经中心审批盖章的业务表格到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降低/提高缴存比例手续。

五、工作时限: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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