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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须知
 

一、所需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机构代码证;

3、预售许可证;

4、土地证(如该项目原土地使用权已设立抵押,还需提供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注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通知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企业资质证书;

9、验资报告、财务报表(经审计的上年度及上月财务报表);

10、有效税务登记证;

11、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公司章程(经工商局备案,并盖公司确认的骑缝章);

13、贷款卡。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二、面签材料

1、担保书;

2、法人签字样本、授权委托书、预留印鉴卡。

3、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股东会、职代会)决议及名单。

三、操作流程

1、单位经办携所需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备案;

2、管理中心指派业务人员(包括工、建行)到楼盘工地现场查看楼盘封顶情况,及面签有关文书;

3、业务人员核实封顶情况,由开发商填写封顶证明并盖章,交业务员录入电脑备案,并登记备查;

4、以上材料备齐、法人面签后,开发商通知公积金贷款人到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附:(1)封顶证明书(样式)

   2)担保书(样式)

   3)授权委托书(样式)

4)预留印鉴卡(样式)

5)法定代表人签字样卡(样式)

   6)(董事会、股东会、职代会)决议(样式)

以上均可电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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