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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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须知
 

一、条件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原单位经办在办理完原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提取手续后,应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审批。

二、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原单位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的批文(原件、复印件),或税务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所需填写的业务表格

《福州市单位销户审批表》

四、业务流程

    1、单位经办到管理中心咨询台或公积金承办银行领取业务表格。

    2、单位经办携填写并盖章的业务表格和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3、单位经办在办理完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手续后,携经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业务表格第二联到公积金承办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业务表格第三联单位留存。  

五、工作时限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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